唐朝门下制

唐朝门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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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唐朝的官制是怎么样的
  2. 中书门下的唐朝
  3. 唐代机构职责

[One]、唐朝的官制是怎么样的

〖One〗、唐朝的官制是在隋朝基础上进一步得到完备和健全的。从名义上说,三省长官同为宰相,但因唐太宗在即位前曾任过尚书令,所以无人敢再担任此官,遂以其副职左、右仆射为尚书省长官,与中书令、侍中并为宰相。

〖Two〗、唐太宗时,因中书令、侍中位高权重,不轻易授人,于是又常以它官加“参议朝政”、“参预朝政”、“参知政事”、“参议得失”等名号作为实际上的宰相。

〖Three〗、后来又有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同中书门下三品”(代宗时改为二品)的头衔行宰相事的。

〖Four〗、这样一来,尚书仆射如不加“同平章事”,反而不能参与宰相机务了。

[Two]、中书门下的唐朝

中书门的由来唐初确立三省制以后,由于三省事权分立,往往产生弊端,尤其是掌握出令权的中书省和掌握政令审核的门下省不时因政见不同而互相扯皮,推委搪塞。有鉴于此,唐太宗遂决定三省长官(中书令、侍中、尚书左右仆射)合署办公,其办公地点称为政事堂,最早设置于门下省,后迁往中书省。其后,由皇帝指定入政事堂议事,并以本官加带“参知政事”、“参豫朝政”、“同中书门下三品”等名亦为宰相。随着地方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唐高宗武则天时期国家统治面临着许多新的转折,行政使职大量出现。在不断派遣使职的过程中,逐渐衍生出一种新的行政机制,临时派遣的使职演化为固定的职务,并逐渐形成一个与原有尚书六部行政体系不同的、按照新的机制处理政务的体系。使职的出现和原有的行政部门使职化,势必与原来由尚书六部统领寺监和州县的行政体制发生冲突。而且使职因为有皇帝的特别授权,在处理具体事务的过程中可以跨越尚书六部,直接向皇帝或宰相负责,这又进一步引起宰相制度和整个政治体制的变化。最为显著的后果是:由于中央使职行政体体系在发展过程中取得对地方政务的领导权,中枢体制中三省制受到冲击,三省制逐渐向三省合一制发展。玄宗开元十一年(723)中书令张说奏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改政事堂印为“中书门下之印”,是中书门下体制建立的标志。中书门体制的建立中书门下体制建立后,行政体制依然随着形势的变化而不断变化。使职差遣在安史之乱前已经很普遍,但安史之乱给唐帝国带来的一场全国性战争,为唐王朝的统治带来了一系列的新问题。从而促成系统的使职体系初步形成。尽管代宗和德宗初期有过恢复三省制的改革,但都未能坚持。到贞元时期全国政务汇总于中书门下,中书门下作为行政枢纽的地位终于巩固下来,并奠定了五代及两宋宰相制度的基本格局。中书门下体制建立以后,三省机构依然存在,且三省出入命令的分工在形式上更趋严密和完善。但三省与宰相分离,中书门下成为宰相府署,独立于三省机构之上。在这种体制下,中书门下直接指挥诸使、诸郡、诸军执行政令,宰相对于行政事务的干预越来越强,甚至直接下行过去由尚书六部处理的事务。宰相与君主的联系更多的作为“参总庶务”的政务官,而不再是“坐而论道”的询问者。这是中国中古时期君相关系和国家权力运作方式的重大转变。

[Three]、唐代机构职责

〖One〗、唐朝沿用隋朝官职制订三省六部制,主要机构有三省、六部、一台、五监、九寺。三省分别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Two〗、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Fourteen〗、司。

〖Three〗、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古代官署名。掌管机要、发布政令,共议国政,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

〖Four〗、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户部,中国古代官署名,为掌管户籍财经的机关。礼部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

〖Five〗、兵部掌管选用武官及兵籍、军械、军令等。刑部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工部为掌管营造工程事项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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